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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引进+快办”,喀什市法院财产保全方法多

  发布时间:2021-09-28 12:45:01




为防止当事人恶意转移、损毁财产造成财产损失,喀什市人民法院采用“告知+引进+快办”方法,为群众提供全流程、高效率的财产保全业务服务。

事前事中告知,提高群众财保意识。在受理案件之初,立案法官主动告知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流程及重要性,同时在立案大厅摆放《喀什市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案件立案登记清单》,向当事人下发《财产保全告知书》,切实提高当事群众的财产保权意识;在庭审过程中,由案件承办法官再次向当事人告知申请财产保全的重要性,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降低财产损失。

积极对接引进,畅通服务渠道。针对大部分当事人财保意识淡薄、对保险公司“保什么”“如何保”的了解不够深入等问题,喀什市人民法院积极同喀什市各大保险公司对接,邀请了数名工作人员作为财产保全联络员,实时线上解答当事人在财产保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在立案窗口公布联系方式,为当事人现场保全提供了极大便利。

公开当天办理承诺,缩短实效减轻诉累。凡是符合财产保全要求且手续齐全的,当事人可直接向立案窗口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立案法官现场受理、现场审查、现场录入并作出裁定,当天就可以转移相关手续材料由执行局具体实施,避免了当事人重复跑趟的现象,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使保全工作发挥最大功效。

据悉,这是喀什市人民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又一新举措。喀什市人民法院将始终把“办实事、解难题”同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更加有力、便民的举措高效办理财产保全案件,促使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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