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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案款送上门

  发布时间:2021-12-31 18:13:30



近日,喀什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将2万元案款送到申请执行人李某的家中,李某激动地拉着办案法官的手连声说:“辛苦你们这么快给我把案款执行了回来,还亲自送钱上门,却连一杯水都没喝,实在是太感谢了”。

案情回顾:李某与喀什市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因定金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被告迟迟未履约。李某遂向喀什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喀什市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根据生效判决退还定金2万元。执行法官王冬接到此案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劝说教育被执行人按照生效判决支付,并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判决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多方调解,被执行人喀什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主动交付案款。考虑到申请人李某身患重病,行动不便,执行法官和办案人员专程到李某家中,向其发放了执行款。

今年以来,喀什市人民法院不断拓展工作思路,转变工作理念,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融入日常工作中,将为民服务的理念贯彻落实到点滴服务中,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院的温暖和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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