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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法院规范运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让“老赖”无处躲藏

  发布时间:2017-02-27 17:35:18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喀什市法院执行局规范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在执行立案后,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告知被执行人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对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同时设立专人负责上传和发布被执行人信息,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避免给当事人或其他造成负面影响,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后,及时将法院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告知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多媒体平台,扩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让“老赖”,无处躲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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