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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人民法院组织员额法官专题讨论“枫桥经验”

  发布时间:2018-12-07 12:39:23


2018年12月5日,喀什市人民法院组织员额法官专题学习讨论了“枫桥经验”。

通过讨论,法官们纷纷表示,通过学习,进一步领会了“枫桥经验”的实质内涵,在工作中将融汇变通把“枫桥经验”应用到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中。

随后,员额法官们就在喀什市法院如何落实“枫桥经验”进行了大讨论,并形成了统一的共识:

一是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牢牢把握“发动和依靠群众”这一“枫桥经验”的精髓,强化干警的群众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在各诉讼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化解矛盾,诉讼服务中心在接触矛盾纠纷的第一时间,积极了解当事人诉求,掌握案情,对当事人进行正确引导,并进行庭前调解,为进一步化解矛盾夯实基础;审判阶段,在继续抓好法官调解的基础上,加大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充分利用人民的力量解决人民群众的纠纷,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加强与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各乡镇和行业协会的沟通,邀请人大代表、相关的村、社区干部、专业行业人员参与到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中,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

三是加大巡回法庭工作力度,注重矛盾的就地化解,真正做到矛盾不出村、不出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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