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喀什经济高质量发展,喀什市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作为,在喀什市委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走出了一条“依法审理、市场导向、协同推进”的僵尸企业破产审判新路子,依法受理6件企业破产案件,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出了积极贡献。
建设专业团队。坚持将僵尸企业破产案件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向喀什市委汇报,与政府有关部门对接,坚持一体化协同推进。成立了破产案件专业审判团队,该团队采用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民事庭庭长具体负责的工作模式,先后召开5次专题推进会,认真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1+N系列实施意见及具体措施》等制度文件,为破产审判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把控案件进度。破产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对受理的破产案件从立案阶段开始介入,确保立案、审判到执行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出问题,同时院领导针对每起案件进行监督,每个流程环节专职承办人员进行专项汇报,确保领导对破产案件的进度掌控。
协同推进有力。喀什市法院逐案建立台账,实行项目化管理、精细化管理,明确责任,倒排工期,完成一户销号一户。与各级工商联、商会、企业、企业家代表等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破产案件动态,接受联席会议成员监督,共商破产企业资产优化问题,尽最大努力盘活资产。
实行分类处置。对所受理的破产案件实行分类处置,做到了一案一方案,针对不同类型的破产案件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充分考虑股东、债权人各方利益,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寻求利益最佳平衡点。例如针对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一案,在我院协调下,该案中闲置长达六年的东方润园烂尾楼已经进入续建工作即将竣工,完满地实现了资产的优化。针对中坤公司破产案,及时进行破产清算,退出市场,指导破产管理人对企业资产核查,积极协调其他有能力的公司进行收购,优化资产,让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通过重整走出困境,帮助企业重新焕发生机活力。
注重民生保障。坚持以保障民生为价值取向,在平衡各方利益诉求、依法公平保护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如在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一案中,解决了64位拆迁户及107户消费性购房人员的房屋问题,有效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喀什市人民法院今后审理破产案件起到了引领作用。
通过系列措施,喀什市人民法院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风险化解、民生权益保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喀什市僵尸企业有序出清,5家进入重组程序,1家企业破产清算,清偿率达78%,共清理债务11.79亿元,化解金融债权5.2亿元,提前消除了重大风险隐患。
下一步,喀什市人民法院将以落实“1+N”工作举措为抓手,通过司法途径促进企业恢复市场活力,不断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